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评审结果公示
公示期间,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,应当以书面形式向中国专利奖评审办公室提出,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。单位提出异议的,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、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;个人提出异议的,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。 附件: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预获奖项目
中国专利奖评审办公室 2019年10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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